新北市第二屆板橋區桌球錦標賽競賽辦法
一、宗 旨:為促進全民運動,提昇桌球技術水準,倡導正當休閒運動增進生活品質,而達到身心健康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板橋區體育會。
三、承辦單位:板橋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體委會、新北市政府、板橋區體育會、海山高中。
五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5月26日(星期日)上午八點三十分開始。(所有組別賽程一同開賽)
六、比賽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板樹體育館(板橋區溪城路90號)。
七、比賽組別:
(一)社會男子組(設籍於新北市)。
(二)長青組:凡年滿50歲以上均可報名參賽(設籍於新北市)。
(三)國小男子組。
(四)國小女子組。
(五)機關邀請組。
八、比賽制度: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。
九、比賽方法:
(一)社會男子組,為團體賽6人5分制、4單1雙不可重覆第三點。
(二)長青組:2雙1單,不可重覆。
(三)國小男女組:為團體賽6人5分制、4單1雙不可重覆第三點。
(四)機關邀請組:為團體賽6人5分制、4單1雙不可重覆第三點。
十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。
十一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2年 5 月 10 日止
(以收到日郵戳為準,逾期恕不接受報名,亦不接受傳真報名)。
(二)報名地點:逕寄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362號之2 2樓
乒乓世界 葉秀偉先生收 敬請來電確認 0919988036
十二、抽籤及領隊會議:102年 5 月15日 上午10時,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362號之2 2樓乒乓世界,不另行通知,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,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獎勵:男子組取1-4名,長青組取1-4名,國小男女組取1-4名,頒發獎品、獎盃。
十四、附則:
(一)比賽時間宣佈後經大會唱名3次未提出出賽名單及未出場者視為棄權。
(二)參賽及下場選手應攜帶身分證,如未攜帶證件或冒名頂替者,取消該點比賽資格,並以後點數不能出賽(社會組-身份證、機關組-服務證明)。
(三)每人限報名一隊,不得重複報名。
十六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領隊會議修正後並公佈實施之。